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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
那年夏天还是一如既往的闷热。
从医院回来的时候,余夕琛整个人沉默不语。家里人的脸色也不怎么好看,妈妈一直在掩面痛哭,那声音哭的他心都要碎了。
那年他13岁,眼睛一天比一天不好,他一直没有跟妈妈说,直到最近实在是难受的厉害。父母带他去医院里一查,回来就成这样了。
年幼的他听不懂什么专业性的名词,只是知道他的眼睛,恐怕真的很难治愈。
医生说他的眼睛会越来越差,直到失明。那一瞬间,巨大的恐惧感把他包裹住,让他喘不过气来,医生说其实这个病是有可以治疗的方法的。
母亲要疯了,控诉着对医生说只要自己能好起来什么都愿意。
他的眼睛见不得光,所以妈妈给他准备了一条白色的丝带,缠绕在他的眼睛上,以防余夕琛突然控制不住自己睁开。
用药很贵,每天都要吃,苦的要死。
治疗费更加费钱,家里本来就不算很富裕,这一下使他们家的负担变得很重了。父母买了套房子,本来就有一些债,现在只好继续水上加霜。一些亲戚什么的,还会借给他们,但是一些朋友就对他们有些反感了。
被蒙上眼睛的余夕琛感觉很无助。
妈妈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大喊大叫。
余夕琛沉默的坐在沙发上,无论怎么地,母亲都不想让他去盲人学校上学。她觉得自己的孩子只是病了,会好的,她不接受。
父亲拗不过她,无奈的给他办了休学手续。从此在别人有机会在学校里上学的时候,余夕琛一个人在家里看店。
父母本来是做小生意的,但奈何不赚钱,为了给他治病,每天都在外面找工作白天上班完之后,晚上还要加班。父母两人的学历都不高,找不到什么好工作,只能几千几千的攒。
这花点自然也就被耽搁了,余夕琛一直没有搬过家,现在开花店也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改了一下。
因为欠钱太多了,花店里面甚至都没有开空调,只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风扇对着人吹。
花店里根本没有人进来,余夕琛就这样百无聊赖在坐的椅子上,他什么也看不见,连黑色都没有。
指尖碰到一个硬的圆柱体,他摸了摸,是一支笔。
他突然就心血来潮,抽屉里面放着一些便签纸。他把它摸出来,拔开笔帽,在上面胡乱的写字,但是落笔的时候又不知道写什么。
停停顿顿几次,最后他还是准备写琛这个字。
小时候,爸爸妈妈对他说过,自己是他们的宝贝,两个人是在傍晚的时候成为情侣,也是在傍晚的时候求婚成功。
余夕琛这个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他很小,就知道琛是珍宝的意思。
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凭着感觉和自己的记忆来写。
边上突然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你在写什么?我看一下,探……为什么要写这个字?”
余夕琛拿笔的手顿住了,他柔声说,“小朋友,你是一个人吗?你家长在哪里?”
那声音听起来就有些沮丧了,“我不是一个人,我妈妈在外面呢,我到里面来玩玩,本来想蹭个空调的,所以说你为什么写这个字啊?”
“因为是我的名字啊?”余夕琛冲着声音的方向,温柔的笑笑,他柔声说,“不是探,是琛。”
“你在瞎说,你写的明明就是探,一看就是提手旁吗?怎么可能王字旁上面还会超出一一竖来?”
他张了张嘴,最终无奈的叹了口气,他不打算与小孩子争。于是便点着头对那孩子说,“那就是探吧。你叫什么名字?”
“嗯?我吗?家里人没怎么叫过我大名,他们管我叫幺儿。”那是声音说着,“你也可以这么叫我,我叫江暹。”
“幺儿”余夕琛轻轻的唤道,手指在桌子上摸索了一下,终于触碰到一块温热的皮肤,“找你妈妈好吗?不要走丢了。”
现在想起来,那个时候真是好笑,当时的自己根本没有在意对方叫什么名字,也根本没有记住,只是一闪而过罢了。
然而江暹,他自始至终读的就是错的。
“哎呀,你不要着急嘛,我妈妈知道我在里面,我就想和你聊会天!”江暹不开心的撇了撇嘴,趴在柜台前面,好奇的看着他脸上的白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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