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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那束风信子之前,傅斯灼其实从来都没有意识到,原来他一直处在黑暗之中。
他花了一年半的时间完成了英国的学业,然后考入外交部,主动申请去战火纷飞的远方,一步一步地,不知疲倦地,充满野心地,只想着往上爬。
因为哥哥在天上,只有站得很高很高,才能被他看见。
他目睹今天才结婚的夫妻第二天就被炸得只剩下残肢断臂,他目睹才三岁的孩童在镜头面前发出绝望地哀嚎,他目睹国与国之间的利益与纠纷,从而意识到,人命是草芥,他们也都是牺牲品。
偶尔他也会觉得抱歉。
怎么他看到这些,却再也流不出一滴同情的眼泪了呢?
而傅斯灼在后来的许多年也总是会想,假如他没有在那天走进花间集,然后收下那束风信子的话,他大概……是不会如此渴望光的。
因为黑暗让人漠视痛苦,而只想着埋头赶路的人,又怎么会在乎路边的鲜花和头顶的太阳呢?
但是他偏偏就走进了那家花间集,记住了她在雨中朝她挥手,笑着跟他说再见。
恰巧那一年周清兰的身体每况愈下,傅斯灼完成国外的工作交接,开始考虑长期定居在国内。
其实清风园离他上班的地方很远,但是找房子的时候,他鬼使神差地就想到了翠梧街。
应该与她无关吧,他可能只是喜欢梧桐树。
于是在每一个下了班回清风园的傍晚,他会不自觉地注意到翠梧街街角的这家花店。
或者说,是花店里的这个人。
运气最好的时候,红灯的等待时长能有一百二十秒,而他的车恰好停在最左侧车道五米左右的位置,然后他偏头看过去,透过一簇簇厚重的紫罗兰,霞光落下来,雀跃了她总是笑着的侧脸。
那两年,傅斯灼最喜欢秋天。
因为在夏天,一簇簇的紫罗兰会遮住姑娘的整张脸,包括她脸上生动漂亮的表情。
而在冬天,只剩下光秃秃的枝桠,他这样看过去,未免又太过冒犯。
春天他当然不配拥有。
那就只有秋天,刚刚好。
刚刚好有风吹过的时候,他能匆匆瞥见她上扬的嘴角。
后来他有一回在国外出差了三个月,翠梧街也早已由秋入冬,而商务车再次停到熟悉的十字路口时,她仍然这样笑着,给进去的每一个人送上一束鲜花。
生动又明艳的。
可是没了紫罗兰的遮挡,红灯也明明还剩四十二秒,他却仍然只敢看她一眼。
他几乎下一秒就移开了目光,然后望着前方红灯上的数字一下一下地变少,也轻轻敲在他心头,悄然泛起涟漪。
绿灯亮起,油门踩下,他再次远离那家鲜花店,然后在心里想——
好遗憾啊,怎么他不小心就错过了,一整个秋天。
黑色商务车就这样停靠在红绿灯处,离那家鲜花店不远也不近的地方,缓慢无声地走过了两个春夏秋冬。
他听到有人喊她“zhuzhu”
老板,是哪个“zhu”
呢?
应该是“珍珠”
的“珠”
。
很可爱的名字。
他看着她店面越做越大,生意也越来越好,甚至开始做咖啡,也可以进去看书。
要不,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进去坐一坐吧,傅斯灼。
最终也没敢去。
他看着她养了一只橘猫放在前台,有事没事就喜欢摸它两下。
那只橘猫有一回偷偷跑出去,她急得团团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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