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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待在这里别动!”
我回身看了他们一眼,道:“否则的话死了我可不负责。”
“是,少侠尽可放手去干……”
“聪明!”
我纵身跃上了一颗虬曲古树的树干之上,居高临下看过去,丛林的开阔地上血迹斑斑,躺了至少十几具尸体,果然,是一群血鹰佣兵团的人在围攻另一伙人,而那一伙赫然是我认识的,明帅的一伙人!
此时,明帅的家丁们几乎被杀尽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噤若寒蝉的立于一堆尸体中间,那个修为达到天冲境中期的家丁修为最高,但胸前被刺透出两个伤口,鲜血滚滚,眼睛通红的大声道:“少爷,走啊……你为什么不走!?”
明帅哪里走得掉,虽然血鹰佣兵团的人也死了不少,但依旧还有六七人保持着战力,而且几乎都是天冲境的高手,一个个神色凌厉,一拥而上就把最后一个家丁给分尸了!
我皱了皱眉,明帅虽然很有纨绔子弟的作风而且很白痴,但为人倒还算是善良,从他愿意让出火灵草就能看得出,这样的人不应该徒然白白的死在这里!
路见不平,拔剑相助!
将降龙剑重重的刺入树干之中,右手扬起凝出月刃,气息瞬间提升到了巅峰,神龙斗鲲的力量盘旋在周围,纵身一跃便已经从天而降,月刃划过天际,带出一道凌厉的疾风刺,瞬间就捅穿了其中一名佣兵,而双膝则狠狠的砸落在另一名佣兵的肩膀上,一阵骨骼破碎的声音。
“你是什么人!?”
余下的几人一脸铁青,怒吼道:“你敢跟我们血鹰佣兵团作对吗?”
我二话不说,月刃横扫而出,赫然是狂风劲的巅峰力量——飞沙走石!
一瞬间,狂风卷动着飞沙肆虐而过,三名天冲境佣兵几乎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摧枯拉朽的撕成了一片血肉。
还剩下两个佣兵,都很稚嫩的样子,大约二十岁不到的样子,实力也是一群佣兵最弱的,只有淬体境巅峰,看到同行更强的佣兵都死了,两人脸色铁青。
“还不快滚?!”我没有打算杀他们。
两人转身就跑,一溜烟的没影了。
而这时明帅终于认出了我,大喜过望:“要饭的小哥?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啊……你为什么放走他们,杀死他们啊!”
我摇摇头:“我只是为了救你,不是为了杀人,这两人的剑上没有血,他们刚才应该没有杀你的人,所以我不杀他们。”
明帅沉吟一声:“好,你果然除了学富五车之外居然还深明大义,小爷佩服!你今天救了我,不如……小爷给你一个面子,认你当大哥怎么样?”
我又摇摇头:“不要。”
妈的,我不想要你这么辣眼睛的弟弟啊!!
纵身上树,拔出降龙剑,重新带上我的行囊,看了一眼,尉迟三兄弟果然还没走,他们不是蠢货,自然不会走,有我在至少能保住他们一命,我要是不在了,就算是十重山他们也出不去。
“走吧。”
我低声道:“明家少爷,我保护你走出灵陨山脉,出了山之后我们就分道扬镳。”
明帅怔了怔,打了个尿颤:“这等施恩不望报、淡泊名利宁静致远的美德……太让小爷感动了……大哥,你真的不当我的大哥吗?”
我皱了皱眉:“别说没用的,赶紧走,我来开道,你们跟紧了,连夜赶到十重山,明天天一亮我们就能出山了。”
“好……好的……”
……
带着四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菜鸟行走于山脉之间,还好我的实力大有增进,沿途遇到的几个三阶玄兽、四阶玄兽都被我轻松解决,深夜时抵达十重山内,也就没有继续行进了,休息一夜,明天早上出山,那样就算是功德圆满了。
深夜里,煮了一锅肉,而且是龙虎肉,分着大家一起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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