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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殿下两支——她是读书人嘛,耗笔头。」
时暮只教朝笙术法,倒从未见她写过字。
他不由得露出笑来:「左边柜子的第三格有鹿蜀的赤尾,或许更适合作笔毫。」
宣珩飞扑过去。
一刻钟后,满载而归的宣珩恋恋不舍,放下了一卷上古时期的天书。
正所谓盗亦有道——
不对。
正所谓见好就收。
总之羊毛,不能一次薅完。
司命星君非但很懂人间风月,人情世故亦精准拿捏。
时暮看着他袖袍里都塞得鼓鼓囊囊,艰难拖着自己的身躯前行,几欲无言——
说来,他与宣珩的友情,还得追溯到一万多年前。
彼时的宣珩是人间豫州的农夫,而他暗伤多年,遂封了记忆去凡间散心。
寒冬里,化作小蛇的他被农夫宣珩救起。
——然后宣珩被毒死了。
苏醒的小蛇獠牙锋利,毒素亦是一绝。
又一世,他成了人间皇族的太子,素有贤名,而宣珩是敌国的质子,受尽欺凌。
悲天悯人的太子见质子太可怜,令人给他送了许多糕点。
宣珩吃得太急,噎死了。
待到历完十世红尘的宣珩得封神位,便以权谋私,翻遍了浮生镜,想找他报仇。
不知天高地厚的司命星君杀来钟山,看到了上神烛阴,于是立刻化干戈为玉帛了。
一来二去,竟也作了这么多年的友人。
「哎,帮我拿下这个。」宣珩掏了颗盆大的夜明珠给时暮,「过会儿要还我的。」
——这是宣珩方才从灯架子上抠下来的。
他仔细看了,比玉坤宫的夜明珠大得多。
到时候挂在娑罗树下,如萤温照,他再赋诗一首,想必很有一番风雅趣味。
时暮叹了口气,忽而很想问问宣珩——
收纳的术法,也不会么?
缦回的廊腰上,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走着。
日光落在雪地里,昨夜的足迹早已经被盖住。
泥炉彻夜烧着,以至于此时还有火光明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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