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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漫无目的地在人海中穿行。
在和一个流浪儿擦肩而过的时候,他摁住了伸向他口袋的小手,偏头似笑非笑地对上一双惊慌的眼眸。
“小先生,你的手似乎伸错口袋了。”
这个流浪儿很快就镇定下来。
他眨了几下眼,眼中立刻积蓄了一层泪水,他用可怜巴巴的语气讨饶道:“先生,对不起,我只是太饿了,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
林无咎打量着这个据说三天没吃饭的孩子。
他看起来很小,个头只能到林无咎的小腹——林无咎现在可是小学生体形,身高也就一米五,他天天散步,每天坚持喝牛奶,也是为了能长高。
他很脏,脸上黑漆漆的看不清五官。他也很瘦,脸颊瘦到凹起,衬得水汪汪的眼睛看起来更大更动人。
被林无咎抓住的小手皮包骨头,有点硌手,触感很粗糙,像鸡爪子。
福尔摩斯很喜欢花钱让流浪儿打探消息,因为流浪儿到处都是,消息灵通,不容易引人注意。而福尔摩斯系列的第一本《血字的研究》成书于1887年,正是维多利亚时代(1837~1901)的晚期,由此可见底层孩童的贫困现象是一个长久没有解决的社会问题。
桑恩城身为异世界伦敦分敦,流浪儿现象自然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很多时候,流浪儿就是扒手的代名词。
因为年幼的孩子往往不会是被防备的对象,并且被发现后容易博取怜悯。就像眼前的这个孩子,此时就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想要博取同情。
一些老扒手会专门挑选一些六七岁的流浪儿传授他们偷东西的技巧。流浪儿上不起学,大字不识,却可以成为小偷学校的资优生。当然,他们同时也受老扒手的剥削和控制,偷盗所得大多要上交给贼头儿,很多时候反而要饿肚子。
新手的第一课,是偷绅士的手帕。
先是将一件系着怀表的衣服挂在墙壁上,只有在偷到口袋里的手帕而不碰到手表,才算出师。
接下来,他们就可以进行实战了。如何在擦肩而过的同时偷掉对方的钱包,是考察的重点。(注:2)
桑恩城经久不散的浓郁雾霾,恰恰是他们的天然屏障。偷走东西后就藏身雾气中,让苦主根本无法及时发现犯罪嫌疑人。
这个小家伙学艺不精,百分百是个新手,才会被林无咎这种五体不勤的人抓了个正着。
但是没关系。他还年轻,还有进步的空间。
“我可以给你饭吃哦,还能定期给你点钱。”林无咎抓着他的手,突然有了个想法,他脸上挂着让人看不透的笑容,声音诡异得有些高昂,“只要你和你的同伴定期为我提供一些我需要的信息。”
他们这个职业,消息灵通,自然能接触到许多阴私,而且他们本身就富有很值得挖掘的故事性。
这些流浪儿可以是情报贩子,私家侦探,还可以是被写进小说的经典人物形象。
就让他抄一下福尔摩斯的作业吧。
被他抓住手的流浪儿惊呆了。
林无咎的回答完全超乎了他的预料。
但是这个在街头摸爬滚打许久的孩子拥有超越年龄的老练和圆滑。
他眼中的泪水立刻消失了,露出一个谄媚讨好的笑容,很上道的说:“先生想要知道什么?”
“只要是你觉得有趣的事情都能告诉我。”林无咎松开他的手,也不怕他跑——他跑了也没关系,满大街的流浪儿,又不是非他不可。
“普通的消息是一便士,稍微有趣的消息是五便士,特别有趣且我从未听说过的消息……”林无咎刻意顿了顿,小孩儿很沉得住气,没有急躁地发问,他在心里暗暗点头,才慢悠悠地补充道:“我可以给你一金镑,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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