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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第3页)

在李玄霸有趣的故事陪伴下,枯燥又漫长的旅途一点都不难熬。

途中李世民还出去骑了一会儿马,并弯弓搭箭射中了跑到路边探头探脑的蠢鹿。

裴世矩惊叹道:“听闻李二郎曾经猎到老虎,今日一见,果然少年英雄。”

李世民笑道:“老虎不是我独自猎到,而是护卫围猎。再者,禁苑的老虎也算不上多厉害。裴公谬赞。阿玄!来帮我烤鹿!”

李玄霸早就去放物资的马车上摸出放烧烤酱的坛子:“来了来了。”

终于有新鲜的肉可以吃了。李玄霸第一次这么期盼一顿鲜肉。

裴世矩有公务在身,一直沿着官道前行,只能在驿站补充一些米面。鲜肉容易坏,他们只能把肉干熬成肉汤食用,很久没有吃到过鲜肉。

李玄霸如果现在有手机能在后世发微博,一定会拍下现在的一日三餐卖惨。

没想到吧?顶尖勋贵唐国公的二郎君三郎君连顿鲜肉都吃不上。

李玄霸再穷,坐绿皮火车时也吃了带肉的盒饭。

更别提当营销号小编时,顿顿都能吃肉,还要专门吃素吃鸡胸肉减肥健身。

他捏了捏自己瘦弱的胳膊。

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拥有前世的漂亮肌肉了。

他又看向李世民那才十岁就已经很结实的胳膊。

李世民一见李玄霸的眼神就知道弟弟想什么,立刻把已经撸上去的袖子撸到了肩膀上,给弟弟比了个秀肌肉的姿势。

李玄霸收回视线。

为何从古至今比肌肉都是那几个动作?没新意,一点都不酸。

李世民咧嘴,无声嘲笑李玄霸。

裴世矩也馋鲜肉。

他本担心李玄霸会浪费这头鹿,但鹿是李世民猎的,他不好开口抢小辈的猎物。

还好李玄霸有自知之明,说是自己烤鹿,实际上是指挥厨子动手,只在一旁提点。

野味大多肉又柴又膻。李玄霸的烧烤酱中不仅有大量辛香料,最重要的“秘方”是油脂。

大豆和芝麻的调和油本来略带植物油的臭味,和动物油脂和大量辛香料混合之后香味就变得十分诱人。

刷了很多油的鹿肉,表面上呈现出一种油炸的质感。

刷油时,李玄霸还让厨子不断在切割成鳞状的鹿肉上刷姜蒜水。

油封水,能让有些柴的鹿肉变得稍稍柔嫩一些。可惜没有注射器。烤大型猎物时,往肉里注射姜蒜盐水,不仅更加入味,还能让肉质变得鲜嫩。

现在大隋贵族最爱的美食就是烧烤。裴世矩吃过许多美味的烧烤,但闻着这鹿肉的香味,也难以抑制口中口水的分泌。

裴世矩出身关中郡姓的河东裴氏,现在门第不如山东郡姓,但在魏晋是能与琅琊王氏并称的超级大族,族人中高官频出,现在还是垄断朝纲的关陇贵族中的一员,好东西见了许多。

他原本看不上发家很晚的唐国公府。

同为关陇贵族也有鄙视链,关中郡姓就视武将勋贵为根基浅显的“寒门”。

现在最美味的菜谱都是各家秘方,最好吃的宴会是各个世家勋贵的家宴。世家门阀最兴盛的魏晋南北朝时代,皇帝的御厨都比不上世家门阀的家厨。菜谱的丰富和美味程度,也是家族底蕴的象征。

魔尊穿成我侍妾  部落冲突之小小野蛮人  全世界都在嗑我和魔王的西皮[电竞]  我在无限游戏里当睡美人  谁抢了我的恋爱脑剧本  成了男二的病弱原配[七零]  卧底心声被全仙宗听见后成了团宠  盛放他怀中[救赎甜]  血圣  恋上她的蜜糖唇  不高冷的总裁不是好男主  叶总裁揣了死对头的崽  末世前我踹了男主  天下第一捕[综武侠]  玄学母子爆红娃综  犯罪心理  穿成病娇男主的白月光  九卷天书诸天无敌罗天蓝秀儿  离婚后我成了大佬的心尖宠[穿书]  锦帐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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