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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第4页)

清冷的声线自头顶上空响起。

林雪卿却不敢抬头去看。

也是幸亏,林雪卿这些年走南闯北讨生活,打工的技能比较多。

曾经当过短剧演员的他,半是惊恐,半是入戏地硬是生生挤出了几滴眼泪出来,晕湿了叶明镜的衣摆。

“呜呜,包包,你忘了吗?那年杏花微雨,你在大明湖畔,救下了还是孩童的我。”

“那日后,我对你一见钟情。”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到处寻觅你的踪迹,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将你迎娶进门。”

“呜呜呜,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包包,我找到你了。我们结为道侣了!我好开心!”

林雪卿一边演戏。

一边在心中盘算着自己的计划。

是的,正如他方才所说,他是打着在叶明镜眼前演一出认错人的主意。

小炮灰罪无可恕。

但若要论起行径中最叫人厌恶的那一点。

莫过于就是好色。

好色纨绔死不足惜,可……若是小炮灰娶叶明镜,不是因为好色,而是出于真情流露呢?

这是林雪卿的第一个假设。

当然,暂时来看。

这个假设还有些站不稳。

毕竟小炮灰今年才十八岁,而叶明镜,却已经是百年前的修真界风云人物。

小炮灰还没出生。

叶明镜就已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隐匿于修真界了。

所以,若林雪卿坚称自己只是靠着修真界一些传闻,见都没见过人影就深深爱上了叶明镜,在洞若观火的大反派叶明镜面前,根本就站不住脚。

于是乎,林雪卿在此基础上,有了第二个“艺术加工。”

便是方才所提起的“包包”了。

逻辑很简单,我认错了,不是故意要强娶你的。这便让小炮灰身上最大的罪责,好色,略微减轻了一些。

而当然了。

光是认错人这一个解释,自然是无法说服叶明镜的。

果然,林雪卿猜的不错。

当他痛苦流涕地说完自己对包包的倾慕之情后。

叶明镜周身的浓重魔气非但没有散开,反而更加粘稠几分。堕魔的进程,依然在缓慢推进。

林雪卿紧张等待着,心吊在嗓子眼里。

夜色中。

叶明镜清冷的音色里却带了几分戏谑之意。

只见他朱唇轻启,不疾不徐,说出了今夜的第二句台词:

“哦,既然你如此深爱包包,又缘何只娶他为妾呢?”

简简单单一句话,林雪卿被问得头皮发麻。

叶明镜的气势实在是太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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