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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2页)

我们常外出。在纽约有太多不错的酒吧和餐馆,何必在家做饭!我承认外食使我的体重增加了不少,但珍和她的办公室的同事,报名参加了现代舞和瑜伽的课程,仍保持她苗条的身材。

珍真的在纽约成长成熟,摆脱她的男孩子气。在广告业中,你必须是要符合时尚的,所以她开始经常穿着设计师的服装。我认为她花光了她所有的薪水在衣服上,但是这对我没问题,我赚的足够我们俩生活。我爱看她穿着洋装和裙子配合她修长的双腿的样子,现在她甚至还经常穿着高跟鞋。她的公司还是老观念,妇女裸露双腿是个禁忌,这对珍可能是一个问题,因为她讨厌穿裤袜。

让我惊讶的是,有一天早上,我发现她穿上到大腿根部的长筒丝袜。看起来像她以前就穿过,已经开始有一段时间了。这更让我吃惊,我不知道,她甚至拥有这些丝袜,我从来没有见过她穿它们。我问她。她耸耸肩说:「我已经穿了一阵了,也许它们会使我在工作时更舒适。」

眼看她在她性感的双腿上卷起了到大腿高的丝袜,使我疯狂了,我扑上她。

「也许我应该更常穿它们,」她咯咯地笑起来。不用说,那天我们都迟到了。

我很自豪,这麽幸运有一个像珍这样美丽的女友。她一直在任何场合里都是个最漂亮的女孩之一,但她真正的成长成熟是在纽约市,配上她的新服装,她看上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看,我们去到任何地方都会使人侧目转头。看到其他男人注视她会给我补充活力。在纽约市颇有自信的男人,都会追求她,即使有我站在她旁边也一样。

珍注意到了这会激起我性的亢奋,她开始与其他男人在我面前调情,但并没有像与瑞奇样的无耻离谱,但仍然会为我们两个增加些活力,最後总是导致很棒的性爱结束。有时我们正在鱼水同欢时,她在我耳边低语,那一个男人,她认为是多麽的有魅力,使我们的性爱更加亢奋刺激。

在纽约市二年後,我向珍求婚。那时我们很年轻(她二十三岁,我是二十六岁),但我们已经交往很多年,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们俩都应已有承诺,但珍却并没有立即答应。她拉着我的手,看起来有些神情紧张和严肃。「我想说,好的,但首先我要告诉你一件事,你还记得瑞奇?」我点点头,她停顿了一下,彷佛在稳定住自己。

「在我们同意停止与他──嗯,在之後有一次,我又跟他上床。」

我突然觉得口乾舌燥。「什麽时候?」我说。

她目光离我而去,就像她羞愧的不敢注视我的双眼。「在毕业时,」她回答说:「整个时间他坐在我旁边,不停地烦我。所以,我跟他去他住的地方了。」

「那一天吗?」我问,带点困惑。

我记得典礼结束後,他们是在一起谈论。但在那之後,我们在一起了整整一天。我们找到我们的父母,然後一起去吃饭。然後,我想起来了,我们找到我们的父母後,珍说,她要回到她的公寓,因为她忘了收拾她的通讯录。我要跟她一起去,但她告诉我留下来陪伴我们的父母。我记得她去了很长一段时间,当她回来的时候,她说,她遇到一些朋友,他们坚持要她与他们小酌一杯。

我看着她说:「这是当你说你必须去收拾你的通讯录。」

她点点头,泪水溢满了她的眼睛。「我很抱歉。」她抓着我的手说。

我回想起那一天,珍冲进餐厅,为迟到道歉。她看上去疲惫不堪。我以为是因为她跑过校园回来。现在我知道这是因为她才跟瑞奇打完炮。

在吃饭时,她坐在我旁边,那时她下体一直充满了他的精子,却兴高采烈地跟我们的父母谈论我们将在一起的未来。

我是太爱珍了,我拥抱了她,告诉她,这不是问题,并说,我还是想娶她。

她告诉我,她也想嫁给我,就这样我们订婚了。我们拥抱更紧,我敢肯定,她定能感觉到我的硬肉棍顶在她的肚子上,但她并没有说出来。

这天晚上,我们庆祝我们的订婚,去了一家昂贵的餐馆,喝了太多的香槟。

晚餐後,我们继续在街尾的一家夜总会庆祝。我们又喝了很多,我们俩都已醉醺醺。我带她到舞池。珍很会跳舞,她真的知道如何摇摆她的身体。当她扭动回旋时,我拉着她面对我,我的手在她的屁股上。

当我们在舞池贴磨,我捞起她的裙子,往上拉,因为这已经是很短的裙子,勉强只到大腿的中间,但现在我已拉高到她的屁股下方,露出她长筒丝袜上端的蕾丝花边,任何注意的人都会看到。珍并没有阻止我,她只是看着我的脸,当我们在随着音乐摇摆时,我一直在拉高她的裙子。我把她的裙子拉到如此之高,我的手在她的裙子上,而我的手指却在她裸露的屁股肉上。

最後她还是握着我的手,阻止我把她的裙子提的更高。她把我的头拉向她。「你喜欢暴露我吗?」她在我耳边低声说,听上去有些半醉。「当其他人看到我的身体会使你亢奋吗?」

我没有说什麽,但她从我的鸡巴有多硬,已可以说出我的答案。她带着酒精的胆量对我微笑。

「听到我与瑞奇有奸情对你不忠就使你亢奋,对吗?」她问我,她的笑容是半好奇半具挑衅的。她向前倾依靠住我,她的身体紧贴住我,一只手像蛇般钻进我们的身体之间,摸在我的裤裆。她说:「如果他现在在这里,你会让他肏我吗?肏你的新未婚妻?」天啊,我觉得我马上要爆发了!

我拖着她走出酒吧,上了一辆计程车,在回家的路上,确实是想立即就地上她,所幸车程只有五分钟的时间,回到我们的阁楼,达成我们最好的一次性爱,在我们相处这麽长的一段时间里。

珍和她的妈妈花了一年时间,筹备我们的婚礼。在那段时间里,我们再次谈到瑞奇,谈到我看着他跟她在交媾时,是多麽的刺激。原来珍在对我不忠後由於内疚一直没有提及他,但现在这些对我们都是过去了,现在我们都沉迷於我们在大学最後一年的记忆的兴奋中。

他成为我们的枕边细语的主要内容,当我们在性爱时幻想他。大多时是我起的幻想开头,但珍肯定也被引起亢奋。也许最痴呆的性幻想是我想出了邀请瑞奇参加我们的婚礼,然後让他肏珍,所以他会是第一个拥有我绽新的新娘的人,而不是我。

这些性幻想也带到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珍跟其他男人越来越浪荡,她与其他男人在我面前调情。她这样做,让我内心刺痛,但也让我无可比拟的亢奋。更令人兴奋的是看到那些家伙纠缠她,现在她是我的未婚妻,戴着订婚戒指。但她的手指上的钻石并没有吓阻那些缠扰她的家伙,其实,她现在比以前更多人纠缠。

我猜想男人有抢另一个男人的女人的偏好。

有时我们会分开进入一个酒吧,我眼睁睁地看着珍被纠缠。我们去的酒吧是挑选在那里我们不太可能会碰上任何熟人,但想到珍要是被我们的朋友看到她与其他男人调情(尤其我们的朋友以都认为她不忠於我)更会刺激我亢奋。之後我们总是会有很强烈的性爱。

我们的性幻想还是保持在幻想阶段,虽然有时候,我想对她说,「宝贝,我真的很希望看到另一个家伙真实的肏你,」但我退却忍住了。我仍然记得她与瑞奇在一起发生的是多麽激烈,我不认为我可以再次受得住。珍也忍住了,我觉得因为她基本上,是一个正常的美国女孩,正常的女孩是不和其他男人发生性关系的。与瑞奇发生的事情曾是狂野和禁忌,但现在我们已走出大学校门,必须要成熟些。

珍甚至不再特别在乎避孕。她仍然在服用避孕药,但如果她一天忘记服用,不会像她以前一样紧张的似乎心脏病要发作。毕竟,我们要结婚了,我们终归是想要孩子,所以,如果她怀孕了,一点点早不宜迟,还是一切都好。

大约在我们的婚礼之前的一个月,事情有些变化。我们在星巴克,你猜猜碰到谁?没错,你猜对了,是──瑞奇。

他一见我们,我们邀请他加入一起喝咖啡。他参加了海军陆战队,因为在加州他找不到一份适宜工作。他曾在阿富汗服役被子弹击中。他现还是海军陆战队员(事实上他身着迷彩服),在休养期间,他被分配在美国本土,在纽约市。

那天晚上,在床上,我说,「你现在认为瑞奇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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