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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2页)

林昭昭兴致不高,只拿起碗燕窝牛奶粥,吃几口,蹙眉道:“怎么送这么多,你给他钱了?”

“没有,”归雁也正奇怪呢,说,“在国公府做事的人,怎会看得上外面人给的几个钱?何况我也不会这么花钱,三奶奶往常最是叫我们不要浪费,我可听话。”

归雁嘴贫,林昭昭心口松了松,笑了声,却又不解:“是那小厮自己做的主?”

归雁说:“是了,我和他聊半天,他原来是国公爷身边贴身做事的,却非说自己是跑腿的,谦逊得很。”

林昭昭手上调羹搅粥,说:“应当给他些银钱的……”又想起那小厮的客气有礼,她自语,“这几趟倒是麻烦他了,却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

归雁说:“这我倒是知道,我和他聊过,他叫胡天,改日再遇到,咱记得道声谢就好了。”

林昭昭手倏地一抖,热腾腾的燕窝粥险些溅出来,归雁忙接过碗,掏出手帕帮林昭昭擦:“三奶奶,没事吧?可有烫到?”

林昭昭攥住手帕,道:“无碍。”

归雁看林昭昭确实没烫伤,这才松口气,道:“这国公府的碗可是景德镇的官窑出来的,要真摔了多可惜。”

林昭昭没听到归雁的絮叨,她低头看归雁给的帕子上的绣花,神思慢慢被过去拉走。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

那年约摸十二岁,林昭昭身边,总算有一个供她调度的丫鬟,丫鬟只比她小一岁,和她是同龄人,利索能干,林昭昭多了个玩伴,很是兴奋。

林尚是个粗人,非要让他起名,恐怕只会叫阿大或者小红,林昭昭嫌弃得紧,主动揽过这活计,开始翻积攒灰尘的诗集,最终,手指定在这句诗上。

“那就叫归雁吧。”

林昭昭想得倒是挺好,“听说一般伺候人的丫鬟都有两个,所以以后我还有丫鬟,就叫胡天。”

裴劭半抱着手臂,凑过来看她的书,哂笑:“归雁倒还好,胡天就太像个男人。”

“不如这样,你丫鬟叫归雁,我以后的贴身小厮就胡天,凑成一对,简直天赐良缘。”

从知道林昭昭多了个丫鬟后,他见天儿阴阳怪气的,说这句话的气息,长长短短喷在她耳廓处,叫林昭昭耳廓微痒。

林昭昭揉耳朵,不厌其烦,“啪”地一声合上诗集,把书塞到他怀里:“你自己想去,哪能偷我的想法?”

裴劭斜睨她,眯起星目:“行,林才子,你不也偷了摩诘居士的诗。”

那是八年前的事。

林昭昭用力按按额角。

自从裴劭这个名字重新进入她视野后,那些细细微微的旧事,风卷尘沙,逐渐露出本来的面目,却又泛黄,显得那么不真实。

而如今最真实的是,他方才说的话。

是了,裴劭只是想看她过得有多糟糕,林昭昭想,那小厮姓胡名天,脱离那首诗,这不过是个大街上很常见的名字。

只是凑巧。

再又想起伯府如今的处境,食盒里的东西哪怕再精致,林昭昭也没了胃口。

.

第二日清晨,瑞福堂内正在用早膳,周祥拿着一封信跑进来:“老太君,老太君!”

“伯爷从宫里递来消息了!”

第六章祭奠这还不如山匪呢!……

被关在宫里十余日,一直没有任何消息的伯爷,今个儿突然托宫人捎来一封信。

信中,杨宵道了平安,让家人莫担心,说能进宫抄经是受圣人信赖,是为人臣的本分,那辞藻华丽浮夸,生生把牢狱之灾,说成十年难得一遇的美差,就差匍匐在地,感恩戴德。

怀了不孕症大佬的崽后  择己  [综英美]世界融合后超英全部掉马了  都市狼魂  渣不下去了怎么破![快穿]  首辅沈晟扬  吞天造化诀  漫威之超神药剂师  邪僧系统  下堂  穿书后我成了女扮男装的男配  人外系[gb]  在无限游戏统治NPC怪物  暗焰薪王  七十年代学霸  吻你比蜜甜  我居然是史上最弱反派  粉丝每天在催婚  我的召唤兽不可能这么可爱!  当初赶我出汉东,现在知道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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