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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宋饮一口酒,放下杯子,沉吟一会儿,才缓缓开口:“我是今年三月遇见她的,见到她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必然会发生一些什么。不只是我,她也这样认为。”
我真没想到,老宋还是个情种。
可随着讲述的深入,我渐渐发现,老宋的与众不同,并暗暗敬佩起他来。
老宋与女人,是在一个雨夜见面的,地点在布吉老街。
晚上八点,老宋下了班,跑去快餐店吃饭,是家称重的快餐店。
那时,老宋在一家小工厂跑车,其实就是送货司机。因为厂子小,所以很多时候,老宋还兼任了送货员的职责。
因身兼两职,却只拿一份薪水。不过,老宋很满意,一直尽心尽力。
因为送货,吃饭时间和地点均不固定。但自打在这家称重快餐店吃过一餐后,他总会想方设法,跑到这家店吃饭。
有时中午,有时晚上。倘若快餐店可以吃宵夜,老宋也是会去的。
之所以去这家店,只有一个原因,店里打餐的服务员,抬头,举手,低眉,无论哪个动作,无论哪种神态,都很好看。
也不能这样说,毕竟,服务员已经人到中年。
老宋所说的好看,其实是一种熟悉感,女人唤醒了老宋心底深处的记忆。
这份记忆要追究起来,可以延长至2002年。
那一年,老宋进了沙井一家电子厂。电子厂女生多,有着女儿国之称。
每到下班时间,女员工涌出工厂,她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脸上绽放花朵般的笑意,成了最美的一道风景线。因为男工很少,所以,成了被宠幸的熊猫。
倘若你胆子大一些,心再细一些,往往只凭一份炒米粉,或者一根雪糕,一碗冰冻糖水,就能赢得一亲芳泽的机会。
老宋那时年轻,青春飞扬,虽算不上帅哥俊男,但有了青春的加持,也常与女工开玩笑。
毕竟,出门在外,又无什么娱乐活动,年轻男女,实在太孤单了。久而久之,老宋和一个女工好上了。
那个年代,常常加班至深更半夜,远比现在的996更加恐怖。
但在当时,工人们都觉得正常。因为,当年工作机会不多,有了一份工,大家都特别珍惜。
尤其男工。
常常,晚上十二点下了班,老宋还会和女友跑出去宵夜。
不赶货的周末晚上,不加班。两人就跑去溜旱冰,去投影厅看电影。自然,少不了,也会去河边漫步。
当然,是晚上,是夜深人静的晚上。
可惜,两人的爱情只维系了半年,女友的母亲生了病。无奈之下,女友只得回家。
可她回到家里,才发现母亲生病是假象,只不过想骗她回家。
厂里,有几个女友的同乡。把她与老宋恋爱之事,开玩笑一般告诉了家里人。结果,传到了她的父母耳朵。
本世纪初,交通远不如现在发达,人们的生活水平,还不高。异地恋,或者说,外省爱情,并不被世俗看好。
女友一去不回,老宋很着急,茶不思饭不香,很快消瘦了十几斤,却无可奈何。
直至一个月后,女友想办法,给老宋打了个电话,讲了此事,老宋才明白过来。
他想了半个月,觉得女友已经是自己的人,对她的爱恋深入到骨子里,于是,准备去女友老家,说服她父亲。
找她的地址倒不难,厂里有她的同事,老宋以诚相待,请求帮助,得到了支持。只是,厂里不批那么久的假。
老宋干脆辞了工,作出了在女友家过年,或者接女友回家过年的打算。他背着行李,坐上火车,再转汽车,又步行,七问八问,终于寻到女友家里。
然而,女友父母拒绝让老宋上门。他们把老宋买的一堆礼品,全部扔在屋外。其时,正是冬月。
屋外寒风呼啸,老宋避无可避,站在院子里,冻成了一条狗。
女友父母的做派,连邻居们也看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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