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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场上杀人,是不得已为之;
因病而杀人,杀的是死囚,她也可以安慰自己那是某种意义上的两全之策;
哪怕是那些暗卫,你死我活的拼杀之间取人性命,她都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是——
可是。
她渐渐地发现了,杀人这件事,对于魏弃来说,还是太“轻”了。
轻得如鸿毛一般,随意便可采撷。
难道上天予他凡夫难敌的能力,便是用来肆意杀戮的么?人之一生中,用以解决问题的法子,若是只剩下杀人一项,何尝不是一种“惩罚”?
她察觉出这中间的缺处,却不知道怎么身体力行地告诉他:这或许是不对的。
因此,脾气也好,赌气也罢。
说到底,只因他们中间,如今,已然横亘了一道这样轻易无法跨越的坎。
沉沉尚且没想到如何解决这道坎——她并没发现,自己从始至终,想的只是怎么解决这道坎,而非离开这个人。但很显然,魏弃则是索性当作没有这道坎。
证据是,他很快又来了。
杏雨梨云每天揉着脖子愁眉苦脸,私底下窃窃私语,说近来觉多得有些异常,沉沉悄摸瞄了眼两个小姑娘颈后的青紫,脸上阴云密布。
当日,她便给两人指了个去处:“这样罢,杏雨,梨云,你们不必睡在主殿外头那耳房里了,”沉沉说,“我不怎么起夜,夜里动静也小,那床你们睡得不舒服,八成是落枕了。我觉得,偏殿就挺好的。”
宫女们睡在耳房,是为了时刻伺候主子,便是夜深时也不例外。
像沉沉与魏弃从前那般一个睡主殿,一个睡偏殿,是想都不敢想的。果然,杏雨梨云以为沉沉要把她们赶走,吓得当场就跪。
沉沉只好一手一个把人扶起来,软言安慰了许久,又说自己从前就住在偏殿,一点没耽误干活,好说歹说,说了大半个时辰,这才终于把两人劝去“搬家”。
也算……保住了眼前这两个丫头的后脖颈。
但,对当天夜里如旧“归家”来的魏弃,她就没有这样的好脸色了。
除了第一日来时,他的身上是一件素色无垢的白衫,后来的每一日,几乎都有斑斑点点的血迹,或大或小,有一日,干脆就是一块无法忽视的血花开在心口——也只有这一次,把沉沉吓得当场把他衣服剥了。结果他胸口干干净净,哪里有半点伤痕?
全都是别人的血。
沉沉明白过来这一点,从此更憋着一股气。
今日当然也不例外。
她正同谢肥肥在殿中滚纸团玩,鼻尖忽嗅得一股扑鼻的血腥气,扭头看去,正见一身血衣的魏弃越窗而入。
那衣衫简直像是被血浸透了,丢进洗衣盆里,顷刻间便能把一盆清水染成血红。她眉头紧拧,抿唇不语。
魏弃便也没说什么。
倒是谢肥肥躲在自家小主人身后,可怜巴巴地“喵呜”了两声,一副又好奇又怂的小模样。沉沉拎起它的后脖颈皮,把它“送”出了殿外。
一副“夫妻扯皮,小孩回避”的架势。
再回头时,魏弃已然把那身血衣脱下,露出里头稍干净的素色中衣。
沉沉见他动作麻利地脱衣,将脏衣扔进她早备下的洗衣盆中浸泡,对一盆血水视而不见,又坐在四仙桌上,伸手向她“无意”留下没吃完的晚膳——驾轻就熟到这地步,惹得她心口又是一阵无名鬼火。
“殿下这是把朝华宫当作,旅舍了?”
魏弃低头吃饭,不吭声。
沉沉索性坐到他面前,僵着小脸、把方才的话重复一遍:“殿下把朝华宫,当成什么了?”
魏弃依旧不说话。
他本就不是个多话的人,大多数的时候,他都习惯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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