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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呀。”丁厌吃完一只鹌鹑,竹签丢进火堆。
搞得神神秘秘的,其实是一串冰糖葫芦,小木屋的老板下午去镇上采买,顺便带的。
透明糖壳里裹着酸涩的山楂,丁厌记不清有多少年没吃过这么老式的糖葫芦了,酸得直倒牙。
怕火光煨热了冰糖,糖衣化得一塌糊涂,他没往回走,而是蹲在屋檐下跟人聊天。
“你们不吵架了吗?”
“这不是受雇于你男朋友,要认真干活儿吗,私人恩怨先放一边。”
“什么恩怨?”丁厌咬着山楂眼睛放光。
“你把糖葫芦给我咬,我就告诉你。”
丁厌拒绝道:“不要,你想吃明明可以多买一串,但你没有买你自己的,现在又来问我要,你只是想逗我玩儿。”
“那可是我买的。”
“已经归我了!”
爱撒娇见他不好糊弄,叹气道:“也没什么,就是天生性格不合,无法好好相处。距离产生美,离得近就没有不吵架的,不管是什么关系。你没跟身边人吵过架吗?父母、朋友、同事、兄弟姐妹?”
“我只和我爸妈吵过架,其他的……真的没有啊。”
“和你男朋友呢?”
“他会让着我。”丁厌美滋滋地说。
“那你是有福之人。”
“不应该打架。”丁厌道。不是他想多管闲事,是他觉得两个成年人有能力用沟通解决问题。“你们要聊天啊,多讲话,善于表达才能解开误会和矛盾。”
爱撒娇摸摸他的后脑勺,眼神充满怜爱和赞赏。
“你真是个好孩子。”
第72章首饰盒33
翌日天蒙蒙亮,丁厌被人从睡梦中唤醒,开启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程徒步登山之旅。
这片区域是高原地带,他们所处的位置海拔较低,有着富饶的森林和肥沃的草场。植被很有特色,高的是树,矮的是草,不见灌木丛和攀缘植物,行走在林间能踩到的只是厚密的枯叶和毛茸茸的草皮。
参天巨木垄断了阳光,幽凉清寒的晨雾好似原始森林深处传来的叹息。
丁厌提升的那点体能,要征服这座山岭终究是力所不及,为了照顾他,其他人特意放慢了脚程,一路边走边聊,分散他的注意力,避免他早早地感到枯燥与疲累。
爱撒娇口才好,负责给他讲故事解闷。
“像这些地方,人迹罕至,与世隔绝,原住民可能几十上百年以来,一直过着没有变化的生活。他们或许还信仰着自然神,会在山洞和水岸边供奉神明。”
丁厌的心跳略急促,问:“什么是自然神?”
“山川河流,风雨雷电,动物植物,只要有信徒,就会被奉为神明。”
“为什么要信仰这些东西?”
“因为古代人的科学知识匮乏,不能理解一些自然现象,更缺乏防护和应对的手段;只好将其当作神明朝拜,换取风调雨顺。”
丁厌:“可我们古时候信奉的不是道教和佛教吗?还有河神龙王玉帝什么的,也没有人对着雨和雷祈福祭祀啊。”
爱撒娇:“你说的两种宗教,都是在公元后兴起的,我指的是更遥远的古代,比如殷商时期。甲骨文你总知道吧?那是一种占卜的工具。古时候遭遇干旱,影响农作物收成;又没有科技施行人工降雨,那么人们所能做的就只有向上苍祈祷。但人的思维是功利性的,古今中外对神明的祭祀,本质是贿赂,带有交易性质。
“假如我是个男巫,我要向神明祈愿下一场大雨,那我就需要统治者为我提供一定数量的祭品,用于讨好掌管雨水的神。这里面的讲究很多,不同的神,要用不同的方式献祭——这是仪式感,以示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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