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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一十四章 陆远风逞威(第2页)

这话一出,孟达自己都后悔了,因为他已经瞧见叶秋那赤红的双眸,知道这个杀神要狂暴了。

“砰!”

叶秋才不跟孟达说什么废话,对着他的另外一条腿又是一枪,直接将膝盖给打穿,逼着他双腿跪倒在地。

“我再问一遍,你到底将可儿带到哪里去了,我的耐心是有限度的,不要逼我!”

叶秋再次拉开了保险,直接将黑乎乎的枪口抵着孟达的脑门,只要这混蛋不说真话,那子弹便会第一时间击中他的太阳穴。

死在地狱修罗这把枪手里面的冤魂不计其数,大多都是宵小之辈,现在也不介意多杀一个。

“可儿在酒店最······最高层的总统套房,求求你,饶······饶了我。”

双腿各中一枪的孟达哪里还敢反抗,立刻实话实说,只求能够换来一条小命。

只听见“啪”的一声,叶秋一脚就将这混蛋给踹飞,迅速的就向酒店的最高层跑去。

可是还没有走出去几步,突然脑后就传来了一声枪响,叶秋下意识的回头一看,立刻就被惊住了。

此时孟达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脑门上有一个枪孔,红白脑浆都溅了出来,成为了一具尸体。

而杀死他的“凶手”,正是“老丈人”陆远风,只见他手持左轮手枪,眼神极为的坚毅。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把左轮手枪应该是陆远风用来防身的,这次来燕京他带了出来。

既然这孟达敢对陆可儿下手,陆远风自然不会放过他,叶秋不做那个杀人如麻的刽子手,那就让他来做!

别看平时的陆家家主慈眉善目,和蔼可亲,真正发怒起来,绝对不亚于一头猛兽出笼。

能够坐到他这个位置的人,谁手里面还没有几个冤魂?

凡是能成为大家族家主的人,全都是踩着尸体和骨灰往上爬的,所以陆远风开枪灭了孟达也不是什么太意外的事情······

而此时总统套房里面的许浩然和许飞豪,自然是听到了酒店大厅的几声枪响,他们已经意识到了不对劲,知道是叶秋那个家伙过来了。

许浩然料想到以叶秋的智商肯定会查到他的,只是没有想到,这个混蛋的速度竟然这么快,不过是几个小时的时间,便赶到了豪庭大酒店。

“老大,是叶秋那小子,他已经找过来了!”

断臂的许飞豪显得略微的有些慌张,想到叶秋之前那嗜血成性的模样,他不由得一阵胆寒。

“没事,如果只有他一个人的话,我就跟他拼了!就算是不能够弄死他,我也得咬下他的一只胳膊!”

许浩然知道自己已经跑不掉了,双拳紧紧的攥住,准备和叶秋鱼死网破。

这小子想的非常清楚,待会儿他装作植物人坐在轮椅上,趁着叶秋不注意的时候,用摧心掌进行偷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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