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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克翻身下马,身手矫健得如同一只雄鹰。他迅速抓起放在井台上的水斗,开始了一轮
又一轮的提水饮马。那满满的一斗子水,沉甸甸的,少说也有二十斤重,然而在蒙克的手中,却仿佛轻若无物。他轻松地从五米多深的井底提出水来,倒入水槽中。那水声几乎还未及响起,便已被早已围在水槽边的马儿一饮而尽。
蒙克就这样,不知疲倦地吊起一斗又一斗的水,然而那源源不断涌来的马群,似乎永远也喝不够。我看着他满头大汗,几次想要上前替换他,可都被他婉言谢绝。他的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仿佛在说:“这是我的责任,也是我的使命。”
直到最后,只剩下几匹零星的马儿来到井边,水槽里也有了剩余的水,蒙克才将水斗子交给我。我接过水斗,心中不禁有些忐忑。急匆匆地从井里提水,当我提起那一斗子水时,突然感觉分外的沉重,仿佛比从其他井中提水要重得多。我咬紧牙关,努力地吊了五斗子水,两臂便已经酸麻得几乎无法动弹。
我才真正明白,为什么蒙克之前不让我替他吊水。此时,他看着我疲惫的样子,笑哈哈地说:“小伙子,这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需要的不只是力气,还有技巧和耐心。你看,马儿们渴了这么久,每一滴水对它们来说都是珍贵的。它们都渴望尽快喝足喝饱。我们要尽力满足它们,但是我们不能被它们的现象和情绪所影响,所带动。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自已的主意,不能急,不能一下子过了头,尤其是用力的事,更是这样,不能将力用过头。”
听着蒙克的话,我深感愧疚。我原本以为这只是一项简单的任务,却没想到其中蕴含着这么多的学问。我看着蒙克那娴熟的动作和坚定的眼神,心中充满了敬意。
这几天,我已经能独立招呼马群和饮马啦,我粗略的测算了一下,每次饮马需一千五百斗子水,也就是,平均一匹马喝俩斗子水。这个季节必须保证一天饮一次,工作量还是很大的,我很难一次完成,中途总要休息几次。每次饮完马,都会感觉到精疲力尽。
从此,我明白了每一个看似平凡的工作,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和意义。甚至存在着很大的难度。而蒙克,这位草原上的牧马人,用他的行动和智慧,向我展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用心去做,敢于去做,坚持去做,才能做好。
是呵,上帝为什么会造一颗心,郑顺意味深长地说。
风中带着一丝清新的草香,那香气似乎能洗涤心灵,让人在尘世的喧嚣中寻得一丝宁静。夕阳的余晖洒在辽阔的原野上,一片金黄,像是大地穿上了华丽的晚礼服,等待着夜的降临。
我和郑顺并肩而立,他的目光深邃而悠远,仿佛穿越了时光的尘埃,探寻着那些被遗忘的往事。
“上马吧。放马的事还有很多很多,以后慢慢说吧。”郑顺轻声说道,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我点点头,拉紧了马缰,正准备跨上马背。然而,郑顺突然叫住了我,他走到我的马鞍旁,双眼紧紧盯着那几颗硕大的玉石,仿佛被它们深深吸引。
“好鞍呵,真漂亮。”他抚摸着马鞍,眼中闪烁着羡慕的光芒。我微微一笑,心中涌起一股暖意。这马鞍是连长赠予我的,它不仅仅是一件物品,更是一份深厚的情谊,是无价之宝。
郑顺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他轻轻地抚摸着马鞍,如同抚摸着一个珍贵的宝物。他的目光中充满了敬意,仿佛在我身上看到了一种他向往却难以企及的东西。
“组长,你真有福气。”他轻声说道,然后缓缓骑上了自己的马匹。我也紧随其后,跨上了马背。马儿轻轻晃动着身体,我们开始了漫长的旅程。
郑顺告诉我,蒙克马倌的家还有一段距离,我们可以在路上慢慢聊。我点点头,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期待。我们并肩而行,马蹄声在空旷的原野上回荡,仿佛是一首悠扬的乐曲。
“组长,听说你前几天去老书记家了?”郑顺突然问道。我微微一愣,随即点点头。
“是的,你怎么知道的?”我好奇地问道。郑顺笑了笑,脸上露出一丝羞涩。
“那天我饮马回家,碰巧遇到斯琴牧羊。是她告诉我的。”他解释道。
我恍然大悟,心中涌起一股暖流。原来,我的行踪早已在不经意间传给了郑顺。斯琴,那个美丽而坚韧的女子,她的身影在我脑海中浮现,让我不由自主地陷入了沉思。
“斯琴还和你说什么没有?”我追问道。郑顺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一丝失落。
“没说什么,和你说的一样,说我像个马倌。”他自嘲地笑道。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哈哈,那是在夸你,马倌可是上等的营生。更何况你有着别人没有的特质和才能。”
我知道郑顺爱上了斯琴,那个美丽而坚韧的女子。而我,似乎也对斯琴有了一种莫名的情愫,那种情感在我心中悄然滋生,让我无法抗拒。
郑顺抬起头,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笑呵呵地说:“真的吗?组长,你觉得我也有机会吗?”我看着他,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复杂的情感。我知道,我和郑顺是多年的老友,我们曾经一起经历过风风雨雨,一起分享过喜怒哀乐。但是,面对斯琴,我们的情感似乎陷入了旋涡。
“是真的。”我坚定地说道,“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你也一样。”郑顺听了我的话,眼中闪过一丝感激的光芒。他点了点头,似乎下定了决心。
“但是,组长,我不想和你成为对手。”郑顺恳切地说道。我笑了笑,心中涌起一股无奈。我知道,郑顺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郑顺的坦诚更使我难言。我们是那么亲密无间的朋友,但是现在,我们面临着一个共同热爱的姑娘,我们不可回避的面临着一个抉择。而这个抉择对我而言却是一个最难的抉择。
“郑顺,我们是哥们,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们的友谊都不会改变。”我认真地说道,“至于斯琴,她有自己的选择,我们只能尊重她的决定。”郑顺听了我的话,眼中闪过一
释然。
郑顺说:常言道,“好马配好鞍,好女稼好男。”这是愿望,也是追求。我作为马倌不能没有马鞍。蒙克带我去了邻近的r城,选购了一副上等的马鞍。我一听这话,心中不由得生起几分好奇,便问这马鞍花了多少银两。
郑顺微微一笑,摇了摇头,说:“你猜猜看。”
我摸了摸下巴,沉思片刻,却实在猜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老实答道:“猜不出。”
他哈哈一笑,道:“我就知道你猜不出。告诉你吧,整整六十元!”
我大吃一惊,这价钱可不低啊,我脱口而出:“这可是五个月的生活费啊!”
郑顺叹了口气,是呵,这才是个裸鞍。配好零部件至少还得二十元左右。俗话说,‘是匠不是匠,三分好作装’。我是马倌啦,得有好的行头。现在我用得马鞍是蒙克小儿子的。孩子牧羊还得用。所以,再贵我也得置。更何况,蒙克的阿爸是这一带有名的马鞍师,他老人家答应免费给我装配,还能给我省下不少手工费。趁这个机会,我要尽快将马鞍做好。我囊中羞涩,只好找王鑫、周贵、赵枫他们借,凑了三十元。又从大队提前预支了五十元,总算凑够了八十元。这事若让我妈知道,非得吓坏她不可。说罢,郑顺看着我的马鞍又说;然而就这付价格不非的马鞍。和你现在的马鞍相比,我这付马鞍连个小巫也算不上。”
我略有沉思道:“哈哈,我们这一代,确实比老一辈要强得多啊。我的马鞍的的确确是无与伦比。”
郑顺继续讲述他的经历:“我这次回去,已是第二次见赵枫她们。这一次见到她们,比上次好了许多。第一次见她们时,一个个都是苦瓜脸,这次个个都笑容可鞠,尤其是我表妹唐玉萍。”
我好奇地问道:“哦?唐玉萍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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