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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昔日凌云志化作绕指柔(第1页)

众文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不肯第一个站出来。

他们正值青春年少,意气风发的年纪,心中还存着大道理想,多数都很清高,不愿跪舔权贵。

即使是做一首贺诗,恭贺友人新婚大喜,他们也觉得有失文人风范。

特别是王俊逸是赘婿,为巴结权贵,不惜自降身份,他们大多数人心中是不耻的。

肯来赴宴,已经是他们底限,让他们做诗奉承王俊逸和侯府,事后肯定会被人耻笑。

当朝探花,前程远大,却不惜名节,甘愿入侯门作赘婿,有什么好称颂的?

“既然诸位如此自谦,我先来。”

新科状元裴思谦率先起身,向众人拱手致意。

他这一站起来,简直是雪中送炭,下雨送伞,解人于困窘之间。

王俊逸与有荣焉,心中不禁感慨,毕竟是同榜魁首,这气度,着实让他感动。

裴思谦踱步到正中红毯上,绕着王俊逸细细打量一番,脸上却无喜色。

停步沉吟了片刻,再抬头,一首诗便成了。

“侯门深似海,探花逐波流。”

“金鳞化锦鲤,甘作池中游。”

“灯影摇红帐,笑语解轻裘。”

“昔日凌云志,今成绕指柔。”

一首诗诵罢,众文士暗暗心惊,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随即暴发出一阵雷鸣般的喝彩。

“好,好诗!”

“果然是状元之才!”

“天下文魁,又岂是浪得虚名?”

“也只有裴状元,敢直抒胸臆。”

一班文士刚才还在为状元郎肯站出来而费解,心想状元郎难道这般没气节,甘愿给人家敲边鼓,为赘婿呐喊助威?

如今才看明白,状元郎岂肯做那种人。

状元郎这诗,嘲讽探花郎已达极致。

这诗的大意,正是骂探花郎不自爱,分明是金鳞之才,不日便能化龙,却甘愿当一条供人玩赏的锦鲤,沉浸在郡主的温柔乡里,早已没了昔日凌云之志。

王俊逸满脸羞愤,定定是瞪着裴思谦,到现在才明白,状元郎哪是来给他捧场的,分明是来砸场子的。

那些达官显贵们脸上,都流露出讳莫如深的笑意。

新郎官这是自投罗网,倒是成全了状元郎的清名。

威远侯面色灰败,虽然这首诗中,并没有对侯府有所不敬。但如今王俊逸既已是侯府赘婿,嘲弄王俊逸,就是嘲弄侯府。

奈何裴思谦是新科状元,同他一样炙手可热,如今更是准备迎娶严太师孙女严文蕊为妻,严太师一家正在席上,他也不好发作。

他不敢与严太师这样的三朝老臣结怨,只能生生咽下这口恶气。

众文士见裴状元出尽了风头,不免羡慕。

又见威远侯似乎也默许了这种行为,胆子渐渐大起来。

有新科进士张士卿,原是王俊逸同窗,还曾劝过王俊逸,不可自毁前程,入赘威远侯府。

这时不免站出来,高声道:“在下滥竽充数,也来献丑了。”

“侯门如市佳宾聚,探花郎作明珠投。”

“昔日颜回甘箪瓢,今人甘作折腰侯。”

“红灯酒绿掩清心,管鲍之交成旧游。”

“莫道伯牙弦已断,谁解子期锁深楼?”

少年与妖刀  七十七度甜  成为诺亚后,选择伽古拉  剑武狂尊  我在修真界做天之骄子  穿越古代和离妇,她把娘家兴旺了  一世如龙  流放后,单亲萌宝偶遇亲渣爹  难不成我修的是假仙?  无傲骨  江湖·叶天传  砍树就能变强,我的属性无短板  年代:我有一扇两界门  军婚甜蜜蜜:回到八零当学霸  回到灵气复苏一个月前  星际养恶龙,三岁半的女配成团宠  回到八零机械厂  进入恐怖游戏后,我靠NPC带飞  聊天群,为什么我是搞笑流主角?  重生奥德彪,我在非洲卖香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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